网友许**: 您好! 您关于门诊无法报销特发性肺纤维化治疗用药”的留言收悉,现答复如下: 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药品、诊疗项目、医用材料等“三大目录”进行管理,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按规定进行报销。门诊普通用药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报销,门诊特殊用药依托特殊疾病门诊或慢特病门诊报销;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。 按照市级统筹的原则,您是兰州市的参保人员,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病种目前有26种。分别是:1.恶性肿瘤放疗;2.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;3.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;4.抗肿瘤药物及相关检查;5.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;6.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;7.慢性肾衰竭(非透析阶段);8.糖尿病伴慢性并发症;9.原发性高血压(有合并症者);10.类风湿性关节炎(活动期);11.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、肝硬化 (失代偿期);12.血友病;13.再生障碍性贫血;14.肝豆状核变性;15.癫痫;16.精神分裂症;17.脑血管意外(脑出血、脑梗塞)后遗症期;18.强直性脊柱炎;19.重症帕金森氏病;20.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;21.冠心病介入治疗术后;22.慢性心力衰竭(除外肺心病所致);23.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抗凝治疗;24.慢性肺源性心脏病;25.支气管哮喘(急性发作期);26.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。按照现行政策,特发性肺纤维化不属于兰州市长期门诊病种范围。 下一步,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卫健、民政等相关部门呼吁,进一步关注罕见病人群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。
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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